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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新增爆破作业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内江市工程爆破协会成员单位及全市涉爆企业单位:

为切实加强民爆物品管理工作,提高我市爆破作业人员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有效保障生产安全,根据爆破作业单位需要,依据《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等条例规定,内江市工程爆破协会拟于近期组织开展一批新爆破作业人员,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报到及培训时间

报到时间:2019618日上午

培训时间:618日下午至627日(18日下午上课开始人证识别签到,各单位必须在认真组织学员参加

考试时间:628日上午。

二、   培训地点

内江市技工校(内江市煤矿安全培训中心)

(市中区民乐大厦乘坐208路公交车至大自然景区)

三、   相关要求

(一)、拟参训的人员须符合《民用爆破物品安全管

理条例》、《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等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拟参训的人员由各自单位在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内申报,并打印《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申请表(申请表贴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白底照片2张),并附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复印件;

2、申请人与爆破作业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

3、爆破作业单位为申请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等证明社会保险证明(每人的申报资料内须附一份保险证明)。

(三)相关纸质申请资料交县区公安局机关初审后,由申请人所在的爆破作业单位统一报内江市行政服务中心(内江市万达商场旁边)内江市公安局窗口。向行政服务中心提交申请表的时间为201966日至614日,过期将不再收件。交件时资料必须齐全,否则行政服务中心将不收件。

(四)申报资料经市公安局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参训方可参加培训(审查合格的人员不再单独通知)。参训人员必须带身份证原件参加培训,培训期间培训机构每天将利用身份证原件在爆破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系统内进行打卡,以记录参加培训的学时。

(五)参训人员严格遵守培训纪律,服从培训机构的安排,准时报到参加培训签到,不得请假。培训学时未达到72学时以上、考试不及格者将不能领取《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     

本次培训请各单位指派专人统一负责报名及学员的上下课签到管理工作,不接受学员个人单独报名,学员的一切情况培训中心将和各单位负责人统一联系,便于管理,高效办事。

凡参加新训的爆破作业人员,应当在培训开始前持本人身份证在身份证阅读器上进行签到和人证识别。身份证消磁或遗失的学员请及时补办,如果身份证上的照片和本人现在样貌相差较大的,请在报名时提供一张本人近期一寸照片的电子档给培训中心工作人员,各单位负责人和学员本人一定要仔细检查,避免系统因本人和身份证上的相片差距较大无法识别签到,各单位负责人请在报名时统一将照片存入U盘交给培训中心工作人员。

签到规则:开课前签到识别一次,下课后签到识别一次。如果是整天培训,上午上下课分别签到识别一次,下午上下课分别签到识别一次。一次完整的上下课签到累计4学时,一天最多累计8学时。一个学员只有四次成功签到才计当天学时,否则不计学时或者计半天学时。如果代持其他人的身份证签到和人证识别将被视为缺考勤,系统不计培训学时。

请各单位负责人务必组织好学员按时到场上课,积极配合培训中心工作人员完成签到,本次签到学时不满72学时者视为复训不合格

开始签到后,所有学员必须要1小时内完成签到,超过1小时签到系统自动停止,无法补签,本次培训期间学员不得请假,如因学员自身原因未及时签到,后果自负。

(六)各区县公安机关要督促各爆破作业单位认真统计需参加培训的人员,新训次数有限。

9、复训费用:会员单位1890/人,

非会员单位2090/人。

 

培训中心:0832-2190234  曹寿先:18990505663

内江市工程爆破协:0832-2951609

张祥明:15883263113      肖虹旭:18283295911

刘元英:13541630633

 

                                          内江市工程爆破协会

                                                                                                 201966

 

责任编辑:办公室 更新时间:2019/6/6 10:41:21 阅读:3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