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工程爆破协会各成员单位及涉爆企业单位:
根据公治(2013)669号文件精神,新上岗的爆破作业人员应当至少进行72学时的安全技术培训,每年至少进行20学时的再培训。按照部、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爆破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加强涉爆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和安全监管工作。确保涉爆作业安全、进一步提高涉爆从业人员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内江市工程爆破协会与内江市煤矿安全培训中心将于近期开展涉爆作业人员再培训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加再训考试人员
全市已领取爆破作业许可证(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且年龄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刑事犯罪、行政拘留、强制戒毒记录;需继续从事爆破作业的涉爆人员。
二、 再训考试地点
内江市煤矿安全培训中心(在内江市市中区民乐大厦乘坐208路公交车至大自然景园终点站下车往左前行
三、再训考试时间及培训班次分配
为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工作,此次再训分四期进行,每期三天,各协会成员单位及涉爆企业单位请再次核对参训人数,并及时与协会联系,以便协会更好地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具体时间及各区县名额安排如下:
2015年度全市涉爆人员再培训安排表 | |||||||
期数 |
培训时间 |
类别 |
参训人数(单位:人) | ||||
市中区 |
东兴区 |
威远 |
资中 |
隆昌 | |||
第一期 |
|
爆破员 |
15 |
15 |
80 |
100 |
10 |
第二期 |
|
爆破员 |
10 |
15 |
90 |
100 |
15 |
第三期 |
|
保管员 安全员 |
10 |
10 |
80 |
80 |
5 |
第四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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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员 |
15 |
10 |
100 |
100 |
15 |
第五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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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 保管员 |
5 |
5 |
60 |
60 |
5 |
四、再训要求
1、参训人员持本人居民身份证、近期照片两张、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复训申请表,爆破作业人员培训证。
2、此次再训考试每期三天,每期的第一天上午为报到时间,下午开始再训。请通知相关企业及时协调安排组织好人员准时报到参加再训。再训考试不合格者,可补考一次,补考不合格者将重新参加再训。
3、再训人员严格遵守再训纪律,不得缺课缺考,否则视为再训不合格,将重新参加再训,不合格者市局将对其在民爆物品信息管理系统上进行注销。
培训中心:0832-2190234 倪旭东:13508059382
内江市工程爆破协:0832-2951609
刘元英: 13541630633